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

瑞士允許16歲少女合法賣淫

http://udn.com/NEWS/WORLD/WOR3/6206879.shtml

【聯合報╱記者陳玉慧/即時報導】

瑞士聯邦除了日內瓦外,依然允許未成年的人從事性服務行業。

性行業女性諮詢辦公室負責人魏格認為,相對於歐盟國家,瑞士從事性服務工作人員的年齡較為寬鬆,無論性別,只要滿十六歲便可從事性服務業。

魏格認為,瑞士自1942年起便將性服務業合法化,而比較如德國則從2001年才開始合法化,因此瑞士對該行業的監督也比其他國微弱。

目前日內瓦和蘇黎世市政府都在通過發放許可限制未成年者從事賣淫工作,其他各州都依賴聯邦的最後決定。去年瑞士聯邦曾在一個歐洲議會的提案上簽字,要求對未成年人從事賣淫及接受未成年人性服務的人加以懲處。

魏格認為18歲以下的人應該受到保護,因為性服務業極為艱苦,需要一定的生活經驗及能力,才能認清自我保護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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