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台大生跨兩船 三人同床還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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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已非新鮮事,但台北縣卻出現更前衛的「一男兩女」同居,事情,
引人注意的是,其中的男方還是台大在學生,兩女分別是政大某系助教及
從美國留學返台的攝影師,這三人每天同床共眠,兩女不但不會爭風吃醋,
還能共享魚水之歡 ,三人更打算在幾個月後「結婚」。

據了解,這名台大男學生今年23歲,四年前與政大某系助教的女友相戀
同居,兩人感情甚篤,三年前他在傳播公司打工時,又認識剛從美國留
學返台擔任攝影師的新女友,交往僅三天,即與新歡發生關係。

在這名台大男學生同時和兩個女友交往一年餘後,兩個女友雖發現他
腳踏兩條船,卻都深愛著他,兩女為解決三角關係,背著男方暗地裡
相約談判,始知彼此都無法放棄男方,且互相「欣賞」並成為好友,決定共享男友。

兩年前三人共同集資買了一棟價值一千餘萬元的房子共築愛巢,
過起「三人行」生活,男方負責繳交每個月九萬餘元的貸款,
生活費則由三人共同負擔,並輪流做家事。

據了解,這名男學生的父親及家人獲悉此事並不介意,
他的祖父娶一妻兩妾,父親也有大某細姨,因此都能接受三人行。
這名男學生雖是大四學生,為了「家」計,卻得瘋狂打工,不僅已
是北縣一家知名滷味店的老闆,也仍在傳播公司打工,月入20萬元,養家綽綽有餘。

據了解,三人都希望等男方在今年6月畢業後即結婚,
但台灣法令僅許一夫一妻,三人早已做好打算,
先由男方和擔任助教的女友結婚後,女助教留在台灣,
擔任攝影師的女友則返回美國,三人希望能在美國再買一棟房子後,
男方再於美國與女攝影師步入禮堂。也就是說,他將與兩個女友分在
兩地結婚,繼續維持三人世界的生活。

記者謝昀/特稿

台大男學生「小全」可以同時娶兩女為妻嗎?
根據法界人士指出,「小全」如果在台灣先和其中一女辦理結婚登記,
再到美國和另一女結婚,在民法上後者婚姻無效,但台灣法律管不到美國,
因此刑事上無法處罰這種重婚,「小全」就可在某種形式上擁有兩名「妻子」。

小全和兩名女友都想一起結婚共同生活的計畫,
引人好奇及議論,究竟這樣的婚姻是否合法?結婚是否有效?
律師邱炎俊表示,「小全」如果在台灣先結婚辦理登記,
在台灣的老婆是受合法保障,無庸置疑。
至於「小全」後來在美國娶的妻子,如果不是在重婚的條件下,
台灣法律認為符合結婚要件,承認其結婚行為,
但因他在台已經結婚,因此為重婚,民法上屬婚姻無效。

不過,因為台灣法律管不到美國,因此「小全」即使是重婚,
在台灣刑事法上卻無法處罰,由於在台灣重婚罪屬非告訴乃論,
「小全」的行為,其在台灣的妻子有權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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