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4日 星期三

少女懷孕告老闆 驗DNA竟是別人的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992815.shtml


在某連鎖鍋貼店打工的高一女生,十六歲生日前夕與吳姓店長慶生後上賓館開房間,三個月後發現懷孕,於是怒告店長下藥迷姦她,檢方將胚胎進行DNA比對後發現,讓被害人懷孕的,不是店長而是另有其人。

但因為吳姓店長已經坦承,在女員工生日前兩天,幫其慶生後確實上賓館發生關係,板檢昨天將吳姓男子依與未滿十六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

被害人在去年八月國中畢業後,到板橋某鍋貼連鎖店應徵工讀生,由吳姓店長面試後錄取,被害人後來就讀北市某職業學校,但仍繼續在鍋貼店上班。

今年二月三日,吳姓男子開車到學校接被害人,先在陽明山的餐廳吃飯慶生,接著到中和一家汽車旅館內發生關係,直到五月廿日,高一女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控告店長在二月三日對她下藥迷姦,五天後又在店裡強暴她。

檢警緊急查扣被害人墮胎後的胚胎檢體,與吳姓男子進行DNA比對,吳姓男子到案後,坦承在二月三日與被害人發生關係,但是雙方情投意合,之後就再也沒發生關係,至於同月八日店內強暴之事,根本沒有。

檢方調查發現,被害人稱八日店內遭強暴,但調閱打卡紀錄發現,被害人當天是在另一家店打工,而且DNA比對發現,讓少女懷孕的不是店長,而是另有其人,也查無任何下藥性侵證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